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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岭市人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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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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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铁岭经济社会发展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上,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制定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0

     25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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