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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参保单位注销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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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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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参保单位注销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1.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注销;

      2.事项简述:

      本事项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3.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申请书一份;

      (二)有关部门批准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文件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6.结果送达:采取当面送达方式;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8.办事时间:8:30-16:30 (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人民路10号,铁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6楼服务大厅

       10.咨询查询途径:024-74896799   

      11.监督投诉渠道:024-7484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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