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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0.2万元缓缴保费解燃眉之急 社保部门助企纾困在行动

    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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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发挥惠企纾困政策作用,扎实做好我市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工作,市社保中心第一时间对照缓缴申办指南,明确缓缴对象、缓缴期限和办理流程。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5个困难行业企业、17个扩围行业企业等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依据申办指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实现即申即享。

            一、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市社保中心加强部门间数据协同共享,利用大数据划分缴费单位类型,精准界定缓缴政策适用范围。市县两级经办机构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相关政策文件,印发《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单》,利用服务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缓缴政策。并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企业交流群、开设咨询窗口等多种方式,将政策、办理流程等持续宣传到位。同时,在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缓缴业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二、优化服务,切实简化申办流程

            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缓缴业务。一是企业通过登录“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缓缴申请业务。省社保中心已在网报系统增加“5个困难行业”“17个扩围行业”以及“疫情严重地区”等相关信息校验,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申请成功即可享受缓缴政策。对于线上未通过校验的企业,若实际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地区满足缓缴条件的,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到线下窗口申请办理。二是通过线下社保大厅办事窗口申请缓缴,企业填报《辽宁省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或《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经办人员现场完成受理审核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在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中,市社保中心积极落实保费缓缴、费率降低等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16户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户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13户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为企业减负5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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