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强化源头治理  做好调解仲裁 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点击量:

    年初以来,市社保中心劳动争议仲裁服务分中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人社局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调解仲裁工作,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实际行动维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1464件,立案受理1121件,不予受理343件,结案率100%。已受理案件中调解结案706件,调解率占63%,较上年度同比增长4%

    一、坚持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重大风险

    持续开展月监测、季报表工作,健全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将争议处理形势分析与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相结合,做好争议案件发展趋势分析,深入排查化解农民工欠薪、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风险隐患,强化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预警机制,完善应对预案,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监测,及时、高效应对重大集体争议案件。

    二、做实调解工作,发挥调解前端化解源头治理作用

    加强与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调解组织网络,优化调解资源,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性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通过先行调解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管辖新规,以规范案件办理促进仲裁质效提升

    严格执行《关于调整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辽人社〔202214),压实办案职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应办快办。同时,规范案件受理、庭审、裁决等环节办理流程,开展超审限仲裁案件排查工作,坚决杜绝超期办结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打造“最优窗口”,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服务水平

    畅通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民工、“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服务力度。增设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及时宣传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完善与人民法院的诉调衔接机制,增强争议多元化解效果,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避免当事人“讼累”。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