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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121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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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标注A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公开

      市人社函〔202266

      对市政协次会议第

      912141号提案的答复

      李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2020年6月24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4号)。《通知》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计划,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的可以进行调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休假或经过调休仍不能在当年休假的,应履行报批程序。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不能休假的应报上级分管领导同意,中层领导干部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其他人员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工作人员未休假审批情况备案留存,作为兑现未休假补助的依据。对全年请病假、事假累计天数达到不应享受当年年休假条件的人员,不再安排当年的年休假。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下一年第一季度支付未休假补助。对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不享受未休假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工作人员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收入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李委员,综上所述,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带薪休假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计划安排、审批程序、休假补助等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为执行主体,带薪休假工作的落实是本单位内部管理问题。结合我市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人社部分将采取年初备案休假计划、年中调度抽查和年底检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1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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