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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07号《控制中小企业一线员工流失率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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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市人社函【2020】26号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07号建议的答复

      韩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控制中小企业一线员工流失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制造业企业飞速发展,由于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转型困难等原因,制造企业尤其是中小制造企业用工难和生产一线员工流失问题日益凸显。我市从以下几方面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中小制造企业一线员工流失率:

      一、优化企业薪酬结构,提高一线职工满意度。

      管理层和一线员工的薪资水平差距较大,且物价水平上升导致生活成本增加,导致一线员工的工资待遇满意度低。

      针对此问题,为了更好地优化企业薪酬结构,市人社局每年都会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建立稳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我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指标,指导企业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也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所谓工资增长基准线,一般是指企业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可称为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则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企业工资调整涉及一线职工较多,企业应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

      另外,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已经开展了4年企业薪酬调查,企业薪酬调查时由政府定期组织实施的以企业中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调查内容的抽样调查。它是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支撑政府决策,引导市场流动,搞好公共服务,建立更科学更合理薪酬制度,稳定企业一线员工队伍。

          二、帮扶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提高一线员工技能,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

      当前虽然大部分制造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各种形式的培训,但企业重视度不高。目前中小企业员工培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培训随意性比较强,缺乏长期、系统性,费用投入不足,有的可能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提供了简单的岗位技能培训。这样就使得企业培训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其重大效用。

      针对此问题,应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升一线员工素质。职业培训是提升员工素质的基本手段和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铁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试行)的通知》,全市筹集了1.55亿元资金,用于开展包括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再就业能力。并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岭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项能力类)专业指导目录》、《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而为加强我市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保障了我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有效提升,一系列的培训补贴政策极大的保障了职业培训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同时,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加各种形式的免费培训:一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对象为依法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转岗之日起3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打破以往传统的师带徒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各自优势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稳定职工的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11家、培训3466人。二是免费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户籍地、常驻地、求职就业地到各级政府委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培训机构根据就业形势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专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更好地实现自主就业和创业。同时也激励企业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一线人才的职业培训。

      另外,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辽人社函〔2020〕42号)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铁人社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符合《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申请中小微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条件为在受疫情影响的停工期、恢复期,企业自主或依托第三方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企业员工开展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员工,指的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线上培训每个培训项目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政策自省厅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即2020年2月8日,执行期限暂定至2020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已受理40家企业共计4522名职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事宜。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办〔2020〕8号)文件精神,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均可申领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证书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证书5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另外,根据《关于辽宁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5号)文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辽宁省内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各类企业特殊作业人员(脱产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10天)、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的各类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脱产安全技能培训不少于10天),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最多3次,同一准操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深入宣传失业保险惠企援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1986年起与养老保险同步实施的最早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以其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个别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失业保险理解重视不够,觉得参保缴费会增加成本、减少利润,为企业增加负担,因此欠缴情况依然存在。针对此问题,我市人社局多次通过媒体、下基层、走企业等方式,大力宣传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和惠企援企的各项福利政策,增强企业对失业保险的正确认识。

      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标准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60%。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为4.76%)。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其他企业的裁员率标准,应不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另外,2019年11月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今年省人社厅联合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力度做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8号)文件,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应急性稳岗返还。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稳岗返还资金应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和应急性稳岗返还不能兼得。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此项政策是铁岭市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继2015年开始执行的稳岗补贴政策中返还力度最大的一次。

      以上举措,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就业,降低企业一线员工流失率。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出台各项稳就业政策,尽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为我市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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