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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20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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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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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市人社函〔2018〕84号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2021号

    建议的答复

     

    周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企业引进人才工作方面,制定了引才优惠政策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特别是在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

    一是出台《铁岭市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实施“智汇铁岭”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十项工程。“智汇铁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我市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海外精英助力工程,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以产聚才、以才兴业”工程,重点引进拥有关键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人才;“铁岭英才”培养工程,重点对我市各领域科技创新人才进行培养和奖励;“铁岭工匠”培养工程,重点培养挖掘高技能人才。有“名校优生”储备、“凤来雁归”引才等2项工程,针对本土人才流失问题。

    二是对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项目进行奖励资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来铁创业的;科技型企业处于扩张期或产业化过程中,以及上市的;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与高校开展优势智力资源整合,与高校联办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对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对引进专家层次高、成果带动作用突出、示范推广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是为高层次人才开辟落户、就医、申办企业、职称评审等方面的绿色服务通道。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人才(专家)公寓。对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阶段,由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其随迁配偶按原身份安排工作。

    四是开展铁岭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队伍现状及需求情况信息征集,建立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开发、流动、使用提供高效服务保障。

    五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人才安家补助实施细则。对符合在我市各类企业及县级以上科研院所(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就业或创业,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高校毕业生;从铁岭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给予安家补助。此项资金由省财政拨款。

    感谢您对我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宝贵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完善落实人才各项政策,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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