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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102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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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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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市人社函〔2018〕88号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1027号

    建议的答复

    赵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分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多年来,两项制度平稳运行,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较好满足了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二元机制造成的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经办分散等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重复建设、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如何能够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使城乡居民共同享有统一的医保制度安排,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是我们近年来一直努力探索并积极解决的重点问题。例如在重复参保的问题上,由于双方系统无法联通,我们采取移动介质拷贝、数据库定期比对的办法,有效给予解决;在起草《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7﹞58号)过程中,双方共同研究探讨,协同推进,明确的了工作方向。但从全省总体情况看,由于省域整合尚未完成,“令出两头”的现实情况仍然存在,在我市自身职责权限范围内,难以开展更深层次的整合工作。

    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人社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医疗救助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部门,必将有效解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分散的的现实问题,破除制约城乡基本保险制度整合的最大阻碍。对此,我们将在积极向省厅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继续坚持主动作为,协同新农合做好职责权限范围内制度整合工作。若上级有相关政策制度出台,我们也一定坚决贯彻执行,力争早日实现双方“六个统一”,即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为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的医疗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贡献力量。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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