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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720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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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人社函〔2017〕118 号

    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772014号建议的答复

    杨少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市级特殊人才基金(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这些年,我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引进和培养人才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高端人才服务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并在设立我市特殊人才津贴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具体措施有:

        一、积极推荐国务院津贴人选

    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一般两年一次,我们根据《关于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省厅文件要求,经各级组织逐级推荐审核、专家评议和市政府审议,确定我市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0多名专家评选上了国务院津贴人选,津贴奖励分两种,一是一次性津贴20000元;二是每月津贴600元。

         二、开展我市优秀专家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

         根据《2011—2020年铁岭市人才发展规划》(铁委办发[2012]22号)、《铁岭市市级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铁委办发[2001]7号)文件精神,2015年8月,我市开展了铁岭市第二批优秀专家和首批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综合评审、考核鉴定、公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等程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了28名市优秀专家,9名市青年拔尖人才。28名市优秀专家享受市政府津贴每人每月800元,津贴连续发放三年;9名市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每人每月300元,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我们会将您的宝贵建议向市委、市政府积极汇报,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市人才工作,在人才引进和培养、设立更完善的市级特殊人才基金(津贴)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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